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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严明行业纪律医药代表接待日

2024-03-06 09:27:21


为进一步严明行业纪律,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,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从业行为,根据《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 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药代表管理的通知》(鄂药监发【2024】4号)文件精神,医院制定《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》,按制度规定,在接待日前,医药代表须填写《医药代表来院接待审批表》,发送至纪检监察室电子邮件(邮箱:wyyjjjcs2024@163.com)进行预约登记,未经预约登记的一律不予接待。特殊情况下医药代表可致纪检监察办公室(电话:0717-6536120),联系填写《医药代表来院接待审批表》。


附件2医药代表来院接待审批表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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